第1章 春水村_欢喜小农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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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章 春水村

  第1章春水村

  三年时间如白驹过隙,一晃而过,曾经的朋友,还记得这个名字吗?——徐大!让我们再创辉煌吧!收藏啊、鲜花啊、推荐啊,通通像手雷一样投过来吧!不废话了,新书……开启!

  正文:

  我住在春水镇春水村,是一个远近闻名的壮小伙,当初村中的几个小痞子到我九舅家闹事,九舅的妻子徐玉凤忙跑到我家找我,我二话没说,跟了过去。一人对几人,拳头对匕首,三下五除二,将他们打得满地找牙,羞愤而去。

  至此,人人皆知,老徐家的小子是个打架的好手。那些小痞子见到我像老鼠见了猫,远远躲着,实在躲不过,就热情的跟我打招呼,称“徐哥”,我也不能做得太绝,点点头,给他们一个面子。

  我姥姥家与我家同在一个村,只是一个在村东头,一个在村西头,有几百米远,我爸妈在一次地震中没了,我本应该也死了,可是我命大,习得的气功救了我,那时我已经是十多岁。

  九舅是我同村人,七岁时就死了爹妈。我姥姥没儿子,于是认他当自己的亲生儿子,比亲生儿子还亲。他是个很孝顺的人,高中毕业就出去打工,那时在村里,高中毕业可了不得,是一个大秀才了,如果能考上大学,那可是光宗耀祖,可他却不考,要出去打工,把姥爷气得够呛,后来挣了些钱,带回来一个媳妇,长得俊俏极了,人又和气,在整个村里极有威望。

  他又买了台拖拉机,那时,整个乡镇也找不到一台那东西,他用它帮别人搞运输,几年间,在村里就是数得着的富户了,盖了一间大瓦房,宽敞明亮,将姥姥姥爷接到他家去住。

  玉凤也不干活,就在家里伺侯他两位老人,还有一个女儿,送在镇中心小学上学,长得跟玉凤一样,很美,我跟她叫姐,从小我就梦想娶姐做媳妇。

  我家出事后,玉凤本想将我接过去,到她家去生活,我也有点心动,跟这么美的女人过日子可是幸福极了,可我舅却不答应,说是让我自己住,自己生活,我当时恨死他了。但随着书越读越多,对他的用心倒也能明白,当初他说什么天将降大任云云,听得我挺迷糊,现在也知道他说的是什么了。

  我现在自己过得很好,有两亩地,是九舅的,他家现在不用种地,用钱买粮吃,一头牛,五只羊,一间小土房,日子倒也过得很好。春天种玉米,秋天种小麦,那些粮足够我吃的了。再加上我在家的园子里种些各种各样的蔬菜,算是自给自足的小农生活了。

  我只读到三年级小学,父母死了,也没人给我交学费,只能辍学了。但我上学时的成绩总是第一,可能与我学的气功有关吧。回家后,我对读书的兴趣更大了,比上学时大多了,有那么一句话:只有失去了才知道它的宝贵!我对这句话挺能理解。

  本来上学时,我不大喜欢读书的,只是照着老师的吩咐,上课专心,下课做作业,没怎么出力,也不像老师在给爹妈写信时说的那么刻苦,不知怎么,就总是考第一。可能真的是我聪明?我想,还是与我的气功有关。

  说起我练的气功,那可是有些神秘色彩。那是一个冬天的下午,下着大雪,雪花有眼睛那么大,田野里白茫茫一片,让我想起小学课本里的一个词:银装素裹。积雪厚得能盖得住脚脖子了,这在我们村是很少见的。

  我爸那时正给我舅家当长工呢,帮忙开车,开的是汽车。九舅家的拖拉机很多,不过汽车嘛就只有这一辆。一天早晨,他喝了两口老烧,有些兴冲冲的走了,去镇上送货。

  我想他那么高兴,可能是与昨晚他俩人在房里那一阵子的折腾有关吧,反正老妈也是满面春风的。我的推理能力可是不凡的,我们班上的大牛就喜欢讲这些黄东西。只要一下课,就聚成一团,听他讲,我吸收能力强,一对照,就将他们俩昨晚干的事猜出个大概。

  结果,他高兴得过了头,竟将汽车的防滑链忘了,昨晚上说是有些生锈,拿出来上上油。

  看着越下越大的雪,我只好将能穿的东西都穿上,拿着那破链子,向镇上进发。其实小镇与我们村也隔得不太远,只有三十几里路。走起来,一般人要用将近一个多小时,但这是下雪天,路可没那么好走,我人小步子小,也快不起来,开始时,刚一发力,就是一个跟头,跌了两次,就不敢了,只能乖乖的走了。

  雪越来越大,风也起来了,吹得雪花漫天飞舞,直往领口里钻,瞬时即化成水,顺着脖子往下流,那滋味,简直想把老天揪下来打几拳。而且迷眼,弄得你眼睛都睁不开,更不用说是欣赏雪景了,没那份闲心。

  我眯着眼,沿路边起,后来发现路左边好走,于是将老妈吩咐的走右边置之一旁,就走左边,走着走着,都有点困了,忽然被什么给拌了一跤,在路上砸出一个大坑,脸上沾满了雪,就像吃芋头时先沾点白糖,我现在就像那沾了白糖的芋头。

  我心里那个气呀,马上起身,想找罪魁祸首算账,就是块石头,我也要把它挪挪窝,回头一看,却并不是石头,是一个人。

  走上前去,一个光头的老人倒在那里,被雪盖得很严实。我摸摸他的手,冰冷冰冷的,摸摸脸,也是那样。我想,是不是死了,唉,真可怜,这么老了,定是他儿子不孝顺,不养老,才让他冻死的。

  忽然,我想起老师教的,去摸了摸他的心脏。哈哈,还动呢,看样子没死。我去镇里的决心动摇了,心里想,反正老爸那里没事,顶多今晚不回来,九舅在那里有间办公室,还是救人要紧,就不定能救回来这个可怜的老头呢。

  于是,将衣服脱了两件给他披上,我跑动几步,热乎热乎身子,将他背了起来。还好他很瘦小,也不重,跟我家里的小狼差不多,小狼是我家里的那条大狼狗。

  但是,走了不到一里地,我就开始吃力了,虽说开始不重,但时间一长,越来越重,后来就像我爸那么重,再后来,就像我爸的汽车那么重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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